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我省数字人才的培训工作,现就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培训机构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职业目录(共14个)

   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区块链工程技术人员、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密码工程技术人员。

  (二)专业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三)遴选数量:每个职业计划遴选1-2家,优先从符合条件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遴选。

 (四)公布方式: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有效期限:3年,起算时间为发文日期。

   二、申报条件

   申请纳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目录或评价机构目录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依法登记具有培训或评价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2.在拟开展培训或评价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师资队伍,配备相应的场地、设备和工具(软件)系统等实训场所、工作现场或线上平台,能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或考核。

   3.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技术技能人员培训经验,达到年培训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

   4.申报机构及其法人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社会信用良好。申报机构为社会组织的,须3年内民政部门年审合格以上,且不在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内;申报机构为企业的,须3年内未在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内。

   5.自愿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

   三、申报材料

   1.申请纳入培训机构目录的,需填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附件);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一)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社会机构自愿申请,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推荐表》,提供相关材料,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向所在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申报。

  (二)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业务指导)部门人事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数字技术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核评议,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函,报省人社厅。

  (三)省人社厅负责统一收集申报材料,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评审,必要时可进行考察,提出初评结果意见。

  (四)省人社厅将拟列入目录的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同步征求各地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意见。

  (五)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培训机构目录,在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布。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把培训机构作为数字技术人才自主培养的基础,坚持质量第一、择优推荐,公平、公正、公开组织申报。

  (二)申报机构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独立法人主体的条件、队伍、场地、设备、培训或考核情况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人为夸大,严禁隐瞒经营风险、提供虚假材料。

  (三)各地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业务指导)部门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审核把关,于2024年7月1日前,按要求将推荐函及培训机构推荐表等书面材料以机要交换或邮寄方式报送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翟雯婷 0931-8960292(传真)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730030)

    电子邮箱:rstzjc@163.com

附件:


扫码学习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400-622-0660

集体报名

调查问卷